智媒小说>历史穿越>林先生想要爱[穿书] > 穿书第十四天
    彩头男疼得蜷缩在地上,林夙站在一旁甩着手腕。

    他是真没想到对方衣冠不整,染着个花里胡哨的头发,看上去一副混社会的样子,居然那么不经打。

    林夙不愿触碰他人,但他喜欢拳头触碰到肉.体那种击打的快感,仿佛能将所有的不悦全然发泄。

    对于彩头男,林夙全往他身上隐晦的地方打,导致对方疼的厉害又不会受到极大伤害,如果硬要报警去医院验伤最多也只能判定轻伤——不提能不能报警,这儿没摄像头也没什么人,要是报警也没啥证据林夙打了他。

    林夙用脚尖踢了一下那颗五颜六色的脑袋:“别让我再看见你,要不然见一次打一次。”

    彩头男痛苦的皱起脸,还不服气的阴恻恻道:“跟贼待一块的,怕不是一丘之貉。”

    林夙微微睁大了眼睛,惊奇道:“操了,你还会讲成语!”

    彩头男:“……”你少看不起人!老子至少还是高中毕业的学历!

    “既然这样,”林夙蹲下,扯着他的衣领,笑眯眯的扬起拳头:“那么恭喜你遇到了很坏很坏的人,吃哥哥一拳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三十四分五十八秒。”秦以霜停止了手机上计算时间的软件,把手机页面亮给林夙看:“你到底去哪了?”

    林夙将藏在身后的糖袋拿出来放到秦以霜手心:“公司里有个姐姐安利的附近一家蛋糕店的手工牛轧糖,想起来后特地跑去排队给你买的,感不感动?”

    牛轧糖包装的袋子很可爱,淡粉色,开口处系着一条亚克力小兔子的丝带。

    “你当我是女生还是小孩子?”秦以霜无语的接过糖袋,指尖却捏得糖袋紧紧的,“我不需要这些,别给我买这种东西了。”

    林夙觉得好笑,拎起放椅子上面的东西:“因为公司的姐姐们总是在聊这个,让我买给女朋友吃。”

    秦以霜听到“女朋友”三个字就不舒服,他伸脚去踩林夙:“谁是你女朋友?神经病。”

    俩个人打打闹闹地上了地铁,秦以霜对于地铁这种东西还是感觉蛮新奇的,但很快他就好奇不起来了——正处于下班高峰期,人又多又挤,秦以霜被挤得七上八下,再转眼一看林夙好好的找到了个角落里的位置,稳当当的坐着。

    林夙朝他勾了勾手指头,指了指自己的大腿。

    秦以霜:“……”

    林夙低下头整理东西再抬头时,看见秦以霜倔强的别过头,硬是要站在那个位置。

    地铁到下一站的时候旁边有个拎着菜的大妈被挤了一下,在秦以霜那双洁白的限量版球鞋上留下一个鲜明的脚印,但秦以霜没发现。